广西 (略) :
你司报来的《关于广西宏威农产品综合交易中心屠宰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新建为项目。选址位于广西壮族 (略) 长洲区长洲工业集中区南侧(市商贸物流园区规划A-01-02地块内)(中心坐标:东经111度14分20.836秒,北纬23度29分44.667秒)。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为6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3660平方米。其中,屠宰加工车间占地1630平方米,仓储占地面积500平方米。日均屠宰家禽25000羽,年屠宰360天,年屠宰家禽(鸡、鸭、鹅)900万羽,配套屠宰车间废气处理设施,配套垃圾暂存间及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98%。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开膛车间产生的臭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系统收集,经收集后恶臭后通过喷淋塔装置处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无害化车间的臭气经无害化处理机自带的臭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再经5m高排风管道排出。
(3)燃气锅炉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后经1根8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后排放。
(二)落实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废水及生产废水依 (略)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浔江。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按照《报告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临时贮存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无害化处置需严格执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要求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四、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
五、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正式投入生产的具体时间,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后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
七、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并接受监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管。
2023年5月4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