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隆子县小型医疗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及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隆子县分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达先生 *
项目名称:隆子县小型医疗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隆子县
项目概况:新建医疗垃圾处置中心一座,日处理规模2t/d。医疗垃圾处置工艺:高温蒸煮+破碎+卫生填埋。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藏拓鸿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倪海青 0891-*
联系地址: (略) 柳梧新区拉萨高新区管理中心(孵化器)一号楼A座1201号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到如下网址下载:http://**_*.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隆子县分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