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规范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略)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鼓励支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规范发展,广安区人社局组织开展了民办培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于挂网起5个工作日内,以来电、来信的方式实名向我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826-*
邮箱:*@qq.com
(略) 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日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