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坂田街道办来文反馈,2023年以来深圳 (略) 、劳务分包单位兴宁 (略) 承接的装修工程因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行为,导致 (略) 信访局、区信访局、区住建局、坂田街道办、项目现场聚集信访, (略) 、区、街道相关部门多次介入协调,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均未出面处理,引发工人不断重复信访,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我局现对深圳 (略) 、兴宁 (略) 上述有关欠薪行为给予通报。请各有关单位引以为戒,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特此通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