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公寓(研究生楼)睦风苑组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1)4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师范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内D-3-h地块(重庆高新区大学城中路37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拟规划建设大学城校区学生公寓(研究生楼)睦风苑组团,用地面积约19000㎡,建筑面积约39000㎡。
2.3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90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具体为:
2.4.1.勘察设计范围
(1)勘察范围: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地形及管网现状图测绘、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设计所需的其他 测绘和勘察(完成设计所需的所有测量,包括地形测量、管线测量、分方验方测量及实施阶段的补测); 桩基施工前的超前钻(如有)等。
(2)设计范围:本工程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 总图、景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1星标准、BIM、弱电智能化、 (略) 、装饰等专业设计及相关二次深化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①涉及专业:总图、综合管网、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强弱电及智能化系统)、暖通、人防(采用异地人防)、热能动力(如有)、消防安防、建筑节能、绿色建筑1星标准、绿化景观、装饰等各专业设计。
②涉及专项:装配式建筑和结构、绿化景观、外立面装修、门窗及幕墙、栏杆、深基坑(如有)、高边坡(如有)、 (略) 、运动体育设施、弱电智能化系统、消防安防监控、停车道闸系统、内部道路及标志标线、停车位标志标线、导视系统(含标识标牌)、生化池、抗震支架等所有二次深化设计。
2.4.2.设计阶段
包括: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如有);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
2.4.3勘察设计服务内容
2.4.3.1方案设计阶段
(1)勘察设计人与发包人及发包人聘用的顾问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
(2)勘察设计人负责完成概念方案设计、方案设计、估算编制以及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工作,并根据 发包人及发包人聘用的顾问的意见修改、完善方案设计,提供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设计图纸。
(3)勘察设计人负责制作符合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并报批,做好评审、审查等会议汇报工作(含方案文本、PPT和三维仿真模型等制作),根据政府部门及专家的审批、评审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并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取得批复文件和规划许可手续。
(4)勘察设计人负责完成人防、消防、交通、 (略) 政等协办部门的报审工作。
(5)勘察设计人负责按照规划部门要求完成地形及管网现状测绘,并向发包人提交规格为5*5米格网现状地形及管网图。
(6)勘察设计人负责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如有)并完成报批,取得批复文件。
2.4.3.2初步设计阶段
(1)勘察设计人负责完成设计范围内各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BIM设计以及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工作,并根据发包人及发包人聘用的顾问的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提供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设计图纸。
(2)勘察设计人负责制作符合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设计报批文件并报批,做好评审、审查等会议汇报工作,根据政府部门及专家的审批、评审意见对设计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并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取得批复文件。
(3)勘察设计人负责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编制概算并报批,做好评审、审查等会议汇报工作,根据政府部门及专家的审批、评审意见对概算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并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取得批复文件。
(4)勘察设计人负责完成交通、园林、人防、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协办部门的报审工作。
(5)勘察设计人负责完成地质详勘,并向发包人提交审查通过的详勘成果文件。
2.4.3.3施工图设计阶段
(1)勘察设计人负责完成设计范围内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装饰等专业)及二次深化设计、BIM设计,以及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工作,并根据发包人及发包人聘用的顾问的意见修改、完善设计,保证设计目的最终实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设计图纸。除规范要求的设计内容外,还需完成消防报警系统、智能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状态监测系统、电气火灾检测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水压监测系统等设计,预留与学校消防中心主机接口。
(2)勘察设计人负责制作符合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报审、报批设计文件并报审、报批,根据审查机构审查意见、政府部门审批意见对设计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并通过审查机构审查和政府部门审批,取得审查合格书和政府批复文件。
(3)勘察设计人配合发包人工程招标各阶段工作。
2.4.3.4施工配合阶段
(1)勘察设计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交底,及时解答、明确、澄清勘察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有关问题,保证勘察设计文件满足施工要求。
(2)勘察设计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勘察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勘察设计问题。
(3)勘察设计人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勘察设计变更问题,负责有关勘察设计文件修改,及时办理勘察设计文件变更手续。
(4)勘察设计人参与其相关的项目各阶段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5)应发包人要求,勘察设计人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单位考察等咨询服务工作。
(6)应发包人要求,勘察设计人协助审核各分包单位的设计文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
(7)勘察设计人负责完成场地原有管线(如有)改迁、保护等相应勘察设计工作。
(8)勘察设计人负责按照一桩一孔完成桩基超前钻工作,并向发包人提交符合要求的超前钻勘察成果文件。超前钻深度应在桩基持力层下,并且持力层下的长度为3倍桩径且不少于5米。
(9)勘察设计人负责根据桩基超前钻勘察成果文件,明确每一根桩基的设计深度并出具相应施工设计图。
(10)勘察设计人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工程质量保修阶段有关勘察设计的后期服务。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 15日历天;初设及施工图设计 45日历天,自招标人发出工作通知书至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之日止;超前钻周期30日历天,自勘察档案确定之日起至勘察报告提交之日止;招标、施工期、竣工验收期和质量保修期内的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自施工图备案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各联合体单位均须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2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2.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4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二家。
招标人: | 重庆师范大学 | 代理机构: | 重庆泓展 (略) |
地址: | 重庆高新区大学城中路37号 | 地址: | (略) 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国际中心2幢25楼 |
联系人: | 肖老师 | 联系人: | 易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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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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