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BF-SN-2023-290-1 | 项目名称: 中交路建泸定灾后重建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方案 |
补遗公告信息 |
补遗环节:发售标书 标题: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泸定灾后重建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补遗书 内容: (略) 泸定灾后重建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 招标补遗书 各投标人: (略) 泸定灾后重建项目2023年12月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招标编号为:BF-SN-2023-290-1,现招标委员会进行如下补遗: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2.1物资须逐件过磅、检尺、量方、点数。本合同数量验收方式 过磅 。双方代表在【收料单】(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上共同签字。【收料单】(过磅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验收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等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非经*方指定的人员签署的收料单,不得作为双方结算数量的依据。6.2.2采用过磅复核重量的,过磅方量以过磅吨数除以混凝土容重结算,混凝土容重由**双方共同做试验确定。约定误差±2%(《预拌混凝土》 GB/T14902-2012中的规定:重量验收时允许偏差±2%);若误差超过±2%,按实际过磅方量予以结算。若任一方对现场过磅数量有异议,**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发生的费用责任方承担。”调整为“6.2.1物资须逐件过磅、检尺、量方、点数。本合同数量验收方式 抽检过磅 复核重量 。双方代表在【收料单】(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上共同签字。【收料单】(过磅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验收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等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非经*方指定的人员签署的收料单,不得作为双方结算数量的依据。6.2.2采用过磅复核重量的,过磅方量以过磅吨数除以混凝土容重结算,混凝土容重由**双方共同做试验确定。约定误差±2%(《预拌混凝土》 GB/T14902-2012中的规定:重量验收时允许偏差±2%);偏差在±2%之内按照*方出厂送货单所示方量进行结算;偏差超出-2%按照实际过磅重量换算之后的方量进行结算,并将当天所送同批次混凝土方量全部按此计算误差等比例扣除之后进行结算;偏差超出+2%(经过实际过磅换算的方量大于送货单方量),按照*方送货单所示方量进行结算。若任一方对现场过磅数量有异议,**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发生的费用责任方承担。” 以上事项,请各投标人知悉。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请予以谅解! 中交 (略) 2023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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