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XCG
二、项目名称:灵川县生活垃圾代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略) (略) | (略) 象 (略) 12号1601号房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灵川县生活垃圾代运项目 | 灵川县生活垃圾代运 | 同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每天派车代运灵川县城城区、八里街、定江镇三个区域内【4个中转站(八里街垃圾中转站、定江垃圾中转站、城北垃圾中转站、灵勃同化垃圾中转站)及以后新建运行的垃圾中转站】所产生的生活 (略) 环卫处指定的山口垃圾焚烧发电场,要求所有中转站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代运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如果因政策因素导致垃圾处理场地变更则提前终止合同)。 | 同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伟(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刘小彤(自行抽取),李长华(自行抽取),滕勇军(自行抽取),李清鹏(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按中标金额为计费额,以费率1.5%为基数下浮20%计算【计算公式即:中标金额×1.5%×(1-20%),不足人民币*按*计】,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否则,其不利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负。
开户名称:广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
银行账号:*4439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得分排序1: (略) (略) :96.2分。
得分排序2: (略) (略) :54.99分。
得分排序3: (略) (略) :53.99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监督局
地 址: (略) 灵 (略) 2号桂联大厦
联系方式: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 (略)
地 址: (略) 良 (略) 3号宁泰新港湾大厦11楼1113室
联系方式: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志成
电 话:077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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