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5日 2、原公告内容:2.2招标范围:01包:电子支气管镜系统 1套;02包:医院信息系统委托开发;03包:医用吊塔系统 10套;04包:血液透析机 1台。 更正为:2.2招标范围:01包:电子支气管镜系统 1套;02包:医院信息系统委托开发;03包:医用吊塔系统 10套;04包:血液透析机 2台。 招标文件04包中涉及“血液透析机”数量处全部由“1台”更正为“2台”。 其他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