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标的物为昔阳县南李家庄村、大寨村、崇家岭村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崇 (略) 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的园林绿化材料。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3.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附件。4. 供货时间:预计进场时间为:2024年10月-12月。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5.交货地点: (略) 昔阳县崇家岭村。6.技术要求:投标人提供货物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并提供免费施工技术及人员指导,出具施工方案,且应委派至少一人驻场进行操作指导。7.验收方式及要求:质量验收: 承包人每次供货时应提供与本次供货材料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检疫证、许可证及苗木标签。数量验收:按实计量。
1.报价方式: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车费、运费、复检费(如环保节能检测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报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方在供货期间不得随意涨价,否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且*方向*方赔偿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2.付款方式:在同时满足“建设单位按期足额付款的情况和收到*方开据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条件下,按此方式付款:双方在进场验收合格后,按月进行结算对账,次月支付上月结算额的70%,全部完工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结算额的85%,第一年管护期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结算额的90%,第二年管护期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结算额的95%,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结算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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