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石规资告字( * )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 (略) 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略) 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略) * 号令),经石柱县人民政府批准,石柱县规划 (略) 决定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特委托县公 (略) 负责挂牌活动相关事宜。 (略) 如下: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地块 面积 (㎡) |
地块 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主要规划指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 高度 (米)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 |
(略) 南社区黄泥组(金御 (略) 旁) |
* 8. * |
* 类居住用地 |
商业 * ,居住 * |
不大于3 |
不大于 * 米 |
不大于 * |
不小于 * |
* 3. * |
* 0 |
* 万元或其整数倍 |
该地块 (略) ,建筑面积不得小于 * 平方米。 |
* 、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
具体地块的规划指标要求详见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规石柱条件函〔 * 号)。
* 、土地来源
本出让地块系渝府地〔 * 号计划指标 * 0. * 平方米和渝府地〔 * 号地票指标 * 7.6平方米取得。
* 、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
非在石柱县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作为竞得人(新公司需满足 * 级(含暂定)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条件),且应在参与竞买前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申请, (略) 的投资方和股权结构,竞得后与县规划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时,须提供 (略) (略) 章程、工商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但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得申请报名:
( * )发现和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 * )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 * 年以上或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 * )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
( * )有其它违 (略) 为的。
如有发现以上 * 种情况存在或弄虚作假,县规划 (略) 有权取消竞买人资格,竞得结果无效。
* 、挂牌出让时间、保证金交纳时间、地点、主持、资料
( * )公告时间: * 日至 * 日。
( * )报名时间: * 日9时至 * 日 * 时。
( * )挂牌报价时间: * 日9时至 * 日 * 时均可报价。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日 * 时。
( * )报名及挂牌报价地点:石柱县公共资 (略) 。
( * )挂牌主持: (略) 确定相关人员主持。
( * )申请人可到石柱县公共资 (略) 网站(http:/ *** )自行查询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竞买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石柱县公共资 (略) 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 、其他事项
( * )本 (略) 、索取资料和报名等活动在双休日、法定假日内不予受理。
( * )地块内地上、 (略) (略) (略) 理。
( * )宗地竞买人有3家以上(含3家)的,则转为拍卖方式出让,其拍卖时间、地点及 (略) 通知。
( * )竞得人在 (略) 有生产经营活动,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其安全生产责任 (略) 承担。
( *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后 * 日内缴清出让价款,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将收回或注销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取消其确认资格,并没收其竞买保证金。
( * )本宗地按现状出让, (略) (略) 。
(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等,详见有关挂牌文件。
( * )如遇特殊情况, (略) 。
*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 *** 、 ***
联系地址:石柱县南宾镇新区写字楼 * 楼
开 户 行:
1. (略) (略) ***
2. (略) (略) ***
3. (略) (略) (略) 支行 ***
4、 (略) (略) (略) ***
5、 (略) (略) ***
收款单位: (略) 公共资 (略) 。
石柱县规划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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