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略) (略) 水务事务中 (略) 河道 (略) 治理工程-卫河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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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河道 (略) 治理工程-卫河治理工程 | (略) (略) 水务事务中心 | (略) (略) 杨柳青镇 | 世纪鑫海(天津) (略) | 现鉴于卫河现状存在的问题,亟需对卫河进行治理,以满足堤防管理及防汛抢险的要求, (略) 域防洪排涝安全。 (略) 河道 (略) 治理工程-卫河治理工程 (略) (略) 水务事务中心投资建设,属社会公益性质的水利建设项目,本工 (略) (略) 杨柳青镇,工程起点位于卫河万达 (略) ( (略) (略) ),起点坐标:东经116°58"33.781",北纬39°10"05.191";工程终点位于卫河汇入 (略) ,终点坐标:东经116°59"18.256",北纬39°08"43.098"。工程实施后,可以提高过流能力, (略) 域排水顺畅,是现阶段缓解排涝压力,减少因沥水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效途径,可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的满意度,共建和谐社会。 | 施工期 本项目为卫河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河道进行清淤、修 (略) 、对 (略) 部防浪堤进行修复。根据工程建设特点,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来自河道清淤、土方开挖、施工活动对占地范围内生态环境的破坏;施工机械噪声污染;施工产生扬尘、固体废物等污染。 生态环境 严格控制用地范围,尽量利 (略) ,施工前对表土剥离、集中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地下水、土壤 施工现场不设置机械维修场地,临时设施采用硬化防渗;施工初期进行表土剥离用于后期绿化覆土。 施工废气 本项目施工现场产生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焊接烟尘、清淤异味,施工场地开阔,定期洒水抑尘、采 (略) 理降低扬尘影响,施工废气随施工结束,预计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施工废水 本项目清淤工期采用围堰阻隔分段施工,施工段河水抽排至未施工河段;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沙池,生产废水等 (略) 理后 (略) 洒水抑尘;施工营地设置临时旱厕和化粪池,定 (略) 理。 施工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安装围挡,合理安排工程实施时间,安排在昼间施工,夜间主体工程不施工作业。 施工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有关单位定 (略) 置;建筑垃圾集中存放,泥浆经沉淀池沉淀后产生的泥渣与建筑垃圾一起由建筑垃圾清 (略) 理;河道清淤产生的淤泥,外运至弃淤场,由天津 (略) (略) 置。 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物。在生态环境方面,将落实大气、水、噪声、固废各项防治措施,做好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及绿化抚育工作,确保成活。 | 无 | 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