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环朝(福建) (略) 锂电池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 古田县大*工业园区33号 | 环朝(福建) (略) | 福建省 (略) | 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锂电池梯次利用和拆解系统(设1条退役锂动力电池包梯次利用生产线和电池包拆解生产线),年梯次利用退役锂电池*吨;二期建设锂电池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设1条磷酸铁锂电池碳化热解破碎分选生产线、1条三元锂电池碳化热解破碎分选生产线、1条锂电池负极片破碎分选生产线),年处理废旧锂电池*吨、锂电池负极片*吨。配套建设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防治、固体废物暂存等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8641.*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主要环境问题 1.地表水环境: (1)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以有机污染为主,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则主要含有石油类污染物和悬浮物。 (2)运营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以及生活废水,其中项目一期主要建设梯次利用和拆解生产系统,主要以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锂电池为原料进行简单拆解、分容、梯次利用,一期工程仅产生生活污水。二期工程(锂电池资源回收利用系统)放电池用水形成废液,故废水主要有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碱液喷淋塔废水和生活污水。 2.大气环境: (1)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地埋式消防水池、应急池等土方开挖等产生的扬尘和生产设施焊接、喷漆产生的废气等。 (2)运营期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废气污染源为原料贮存区域破损电池包产生的挥发废气。二期工程有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锂电池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生产线,包括盐水放电工序产生的盐水放电废气、无氧撕碎工序产生的破碎废气,碳化热解过程产生的热解废气,破碎分选生产线产生的破碎粉尘、分选粉尘、筛分粉尘、风选粉尘、出料粉尘、包装粉尘等。 3.声环境: (1)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运行噪声。施工机械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建设单位应分段集中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运营期项目噪声源主要集中于生产车间内,主要为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4.固体废物: (1)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安装、管道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焊接材料,安装过程产生的废油、废油漆、废油漆桶和防锈漆桶,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员工生活垃圾等。 5.生态环境: 项目购买已建厂房进行改造和设备安装,项目运营排放的污染物对厂址周围生态影响不大。 6.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项目全厂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各废水污水处理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等生产单元严格按照重点污染防治区的要求采取防渗、防泄漏、防溢流、防腐蚀等措施,正常工况下废水不易渗漏和进入地下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7.土壤环境: 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途径为大气沉降和垂直入渗,主要是正常生产过程中持续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通过长期的沉降,在土壤表层富集,从而污染土壤环境。项目进入土壤的污染物量很小,对土壤环境影响有限。 8.环境风险: 项目可能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生产过程中废气、废水处理装置发生故障,导致废气、废水超标排放;火灾导致的环境污染事故。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主要为六氟磷酸锂、五氧化二磷、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天然气、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和锰及其化合物等。 (二)拟采取的措施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机械和车辆冲洗等生产废水,通过油水分离器和临时沉沙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 (2)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古田县大*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项目放电池废水经“沉淀+压滤”处理后回用于放电池,不外排;清洗工序、循环冷却系统及碱液喷淋塔定期排放的废水经“絮凝沉淀+过滤+反渗透膜”处理后分别回用于放电池补充用水、循环冷却水及碱液喷淋塔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过滤”出来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不外排。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选用环保型油漆及先进的喷涂设备,减少漆雾的飞散量;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2)运营期原料贮存区域废气和放电废气收集后经“二级串联三层碱液喷淋塔+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含电解液电池无氧撕碎废气和热解烟气经“金属膜除尘器+二次焚烧+脉冲袋式除尘+二级串联三层碱液喷淋塔+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不低于25米高排气筒排放;原料贮存和放电废气治理设施中活性炭每年更换一次,热解烟气治理设施中活性炭每18天更换一次,并加强跟踪监测,根据活性炭碘值,适时调整活性炭更换频率;项目磷酸铁锂电池碳化热解破碎生产线、三元锂电池碳化热解破碎生产线、锂电池负极片破碎分选生产线的破碎、分选、筛分、风选、出料等工序粉尘,经各自生产线上的配套的脉冲袋式除尘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3根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全厂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设备安装、管道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焊接材料和运营期产生的废金属、废塑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合理处置;施工期安装过程产生的废油、废油漆、废油漆桶、防锈漆桶和运营期产生的蒸发结晶盐、 (略) 板、废活性炭、放电池沉淀压滤渣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根据可能产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的各项途径进行有效预防,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治。项目破损电池存储区、磷酸铁锂电池资源回收利用生产线、三元锂电池资源回收利用生产线、盐水放电区、初期雨水池、废气喷淋废水循环水池、污水处理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等生产单元应严格按照重点污染防治区的要求采取防渗、防泄漏、防溢流、防腐蚀等措施,以防止“跑、冒、滴、漏”情况发生。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项目应建设事故应急池、不初期雨水池,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 | 建设单位于2022 年12 月8 日在环朝 (略) 站上(http://**) (略) 络第一次公示;2023 年1 月28 日在环朝 (略) 站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于2023 年1 月30 日和2 月7 日两次在东南快报上刊登征求意见稿公示,对公众进行信息公示,征求相关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组织人员采取现场张贴的方式,对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大*镇、大*村、董洋里村、小*村等地张贴环评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信息。环评征求意见稿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公众意见表格、电话及电子邮件。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2024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 传真:0593-* | |||||||||
电子邮箱:*@*63.com | |||||||||
通讯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1号 | |||||||||
邮 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