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
报来《关于批复灵璧县入河排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4-*-04-04-*。
三、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境内。
四、项目建设期:1年。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具体为378个排污口标牌建设、8套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设备、8个检查井、8个流量计、8个排污口视频监控、构建1套 (略) 。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558.*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七、请你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和投资估算,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组织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按规定程序审批。
八、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