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新村11栋房屋位于南山区南头 (略) 华侨新村(宗地号T203-0034)。现业主申请办理华侨新村11栋危房重建方案设计核查,根据《 (略) 危房拆除重建规划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对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华侨新村别墅11栋整栋危房重建规划设计方案
二、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华侨新村11栋房屋原址、华侨新村物业管理处
(二)网上展示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
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 (略) 站
http://**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5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7月5日)之前通过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建筑设计科,注明“华侨新村11栋危房重建方案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ttp://**.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华侨新村别墅11栋整栋危房重建规划设计方案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4年6月27日
(联系人:钟工,电话: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