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略) 有限公司:
你公司《浙 (略) 有限公司关于要求审批临安龙岗镇集镇安置点首发区块(暂定名)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区重建办已出具了审查意见; (略) 出具了概算审核意见(概算审核告知函〔2019〕 (略) )。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临安区龙岗镇集镇安置点首发区块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浙 (略) 有限公司。
三、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位于临安区龙岗镇兴龙村;项目用地面积 *** .3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改善因“利奇马”台风受灾村民的生活条件,保障村民住房及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促进土地集约化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你单位实施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 *** .0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 .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规划安置160户,设置机动车车位196个,非机动车车位288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房建设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电气工程、配套设施工程等。
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1.39,建筑密度26%,绿地率 *** %。
七、单体设计:1#、2#楼为5层住宅楼;3#~10#楼为7层住宅楼;11#楼为1层变配电用房、 (略) 及门卫;12#楼为1层垃圾房;13#楼为1层消防水泵房。
八、工程概算:核定项目建设工程概算 *** .85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安排及自筹解决。
七、本项目应安排现行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希接文后,按法律法规规定办妥相关手续,具备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
项目代码:2019- *** -47-01- *** 。
附件:概算总表
杭州市临安区 (略)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