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市 (略) 公路安保波形护栏材料采购
补遗(一)
采购项目编号:QJJY-2015-C070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路安保波形护栏材料采购
各竞标单位:
现对本采购项目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四篇中“4、关于政策性扣减
4.1政策性扣减范围
4.1.1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其最后报价将按 (略) 扣减。
4.1.2依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的通知>(财库〔 * 号)及《 (略) 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规定》(渝财采购〔2012〕11号)之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1.2.1本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 (略) (略) 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略) 联企业〔 * 号))。
4.1.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4.1.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4.2 政策性扣减方式:
4.2.1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小型企业,按“最后报价×6%”进行扣减;
4.2.2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按“最后报价×8%”进行扣减;
4.2.3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按“最后报价×10%”进行扣减。”这部分内容。
特此补遗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