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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四平市2022年省道长春经济圈公路伊丹桥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L*JTGC04001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道长春经济圈公路伊丹桥改造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 (略) 交通运输综合服务
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略) 道长春经济圈公路伊丹桥改造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略) (略) 道长春经济圈公路伊丹桥改造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级含以上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综合*级含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同
(略) 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计量
认证证书CMA,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http://**.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
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
将被否决投标。
2.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监理资质,须承担全部
施工监理工作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公路工程综合*级含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只能承担中心试验室工作。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7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4月13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80
88/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吉
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他
四平市2022年省道长春经济圈公路伊丹桥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L*JTGC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道长春经济圈公路伊丹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
(略) 公路管理局以吉公路技*号文件批准建设,招 (略) 交
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中央转移支付资
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境内。
2.2建设规模:
(略) (略) 道长春经济圈公路伊丹桥改造工程中心桩号为K*。旧桥
技术状况评价为5类,桥宽11米,桥梁全长100米。工程主要内容为拆除旧桥新
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箱形梁桥及桥梁引道。
伊丹桥所在的长春经济圈公路段落为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的双向两车道二级公
路。
2.3标段划分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SPWQGJ-JL01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置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对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
洞工程交叉工程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预计为564日历天施工期缺陷责任期,包括施
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其中:施工计划工期
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11月30日,共计199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365日历天
12个月。
2.6履约担保金额:5%的签约合同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级含
以上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综合*级含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同时具备
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计量认证证
书CMA,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http://**.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
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
将被否决投标。
3.2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监理资质,须承担全部
施工监理工作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公路工程综合*级含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只能承担中心试验室工作。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监理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
5.电子化招投标
5.1本次招标全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
5.2本次招投标使用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全
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全面运行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联20225号文
件。
5.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
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
系统http://**: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5.4一体化平台实现数字证书CA锁,含 (略) 互用。已办理过CA锁的
交易主体,CA锁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
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锁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
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数字证书CA锁。一体化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43
1-*。
5.5投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 (略) 公路信
息系统完成注册及信息填报,具体操作流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的公告
http://**
。投标人宜在投标截止时间1 (略) 公路信息系统注册及信息填报,咨询
电话*。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 (略) 公共
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8088/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
件。
6.2本项目的变更招标文件修改和澄清等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
平台http://**:8088/TPBidder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
目活动期间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8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
交易一体化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
拒收。
7.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8日13时00分,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
楼开标室。
7.4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
会议软件。投标人开标前30分钟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
应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投标人未参加视频开标会
议的,或未完全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全过程的,视为认同开标会议结果。
7.5本项目实施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通过一体化平台系统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
密。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
系统。开标时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公布投标人名单后,按顺序进行解密,由投
标人选择对应的项目,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点击远程解密并输入CA密
码,成功解密后状态会显示已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需插上生成投标文件
的CA锁进行解密,且正确输入密码,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
无效投标。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情况导致
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同步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 (略) 公路管理局网
站上发布。
8.2 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 (略) 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公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 (略) 交通大厦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松林王立娟
电话:0434-*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智广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23号楼1308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于淼
电话:0431-*
2023年4月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公路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交通大厦
联 系 人:杨松林王立娟
电 话:04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智广 (略)
地 址: (略) 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A座1308室
联 系 人: 于淼
电 话: 0431-*
电子邮件: jlszg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8
(略) (略) 道长春经济圈公路伊丹桥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道长春经济圈公路伊丹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略) 公路管理局以吉公路技*号文件批准建设,招 (略) 交
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中央转移支付资
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境内。
2.2建设规模:
(略) (略) 道长春经济圈公路伊丹桥改造工程中心桩号为K*。
旧桥技术状况评价为5类,桥宽11米,桥梁全长100米。工程主要内容为拆除旧桥
新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箱形梁桥及桥梁引道。
伊丹桥所在的长春经济圈公路段落为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的双向两车道二
级公路。
2.3标段划分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SPWQGJ-JL01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置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对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梁
涵洞工程交叉工程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9
2.5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预计为564日历天施工期缺陷责任期,包括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其中:施工计划工期为2
023年5月15日2023年11月30日,共计199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365日历天12个月
。
2.6履约担保金额:5%的签约合同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级
含以上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综合*级含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同时具备
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计量认证证
书CMA,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http://**.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
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
投标。
3.2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监理资质,须承担全部
施工监理工作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公路工程综合*级含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只
能承担中心试验室工作。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均无效。
10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SPWQGJ-
JL01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综
合*级含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 (略) 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认证
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SPWQGJ-
JL01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4款所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人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总监理
工程师
1
1投标人自有人员
2具有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无在岗项目指
目前未在其他
项目上任职,或
虽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但本项
目中标后能够
1标书内需附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1
从该项目撤离
注:
1投标人自有人员指由投标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如果投标
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
师是投标人单位职工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
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如职称证中无专业,则在投
标文件中必须附毕业证,且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
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5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履约信誉得分高者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若所有以上各项评分都相等,则通过评委会投票表决,推荐票
数多的投标人评分排序在先。
2.1.2
2.1.3
第一信封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
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
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
据。
12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形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
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
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
头人。
7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
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13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信封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
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
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己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
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
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
资格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
证书试验检测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CMA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材料。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
.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6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3
7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
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
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2.1
分值构成
(总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0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
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
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
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
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
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
3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号要求
,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15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化。
2.2.3
评标价的偏
差率计算公
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4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
案和措施
25分
好,20-25分
较好,15-20分
一般,15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
重点与难点分析
5分
好,4-5分
较好,3-4分
一般,3分。
2.2.41 技术建议书 35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好,4-5分
较好,3-4分
一般,3分。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资
格要求得15分。
2.2.42 主要人员 25分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
资格与业绩 10分
在满足满足资格审查
最低资格要求前提下
,每增加一项以总监
理工程师身份完成的
二级及以上公路桥梁
工程项目监理业绩加
10分,最多加10分。
4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和企业业绩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
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分数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
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
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16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4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D时得满分10分,每高于D一个百
分点扣0.2分,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
插。
用公式表示如下: EDiF1010
式 中 : F
投标人投标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
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Di投标人的评标价
D评标基准价。
E
扣分值。若DiD,则E0.2若Di得分最低为0分。
企业
业绩
20分
近5年内监理过的项
目
20分
近五年指在2018年1
月1日后交工的项目
内累计完成的二级及
以上公路桥梁工程的
施工监理业绩,每有
一项得10分,最多加2
0分,没有业绩不得分
。2.2.44 其他
因素
履约
信誉
10分 信用评价 10分
本次评标优先采用以
下所列顺位在前的企
业信用等级:
120 (略) 公
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
结果中投标人的企业
信用等级
2交通运输部全国
17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4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略) 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全国公
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
结果中投标人的全
国综合评价2021年度
企业信用等级
3无上述企业信用
评价的,若未列入交
通运输部全国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不良信用记
录的,按A级对待,
否则按C级D级对待
。
3评分标准如下:
AA级 10分
A级 8分
B级 6分
CD级 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款内容不适用。
18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适用于己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則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則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則附表。
2.2.4评分标准
19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則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至第3.
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
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
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己进行
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
得分A
(2)
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
分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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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
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
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
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
小 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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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
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
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
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
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 (略) 场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
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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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
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
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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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 提供虚假的业绩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
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
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
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
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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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
定 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
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 (略) 交通大厦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松林王立娟
电话:0434-*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智广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23号楼1308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于淼
电话: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