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翠岛大街道路建设工程
(南岭西路-南大寺路)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秦皇岛城投御盛 (略) :
你单位申报的《翠岛大街道路建设工程(南岭西路-南大寺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我局依法受理。并于2024年1月13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形成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见报告书内)。编制单位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翠岛大街道路建设工程(南岭西路—南大寺路) (略) 海港区西港镇南岭西路以西,南大寺路以东。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拟建道路长度约为1940m(中线距离),道路红线60m, (略) 主干道,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新建一座桥梁,宽度与路基同宽,随道路铺设雨水、污水、电 (略) 政管线及交通安全设施、路灯、绿化、 (略) 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占地13.4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1.36公顷,临时占地2.12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37.0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总量8.11万立方米,填方总量28.95万立方米,外购土方20.84万立方米,无弃土。项目总投资13986.72万元,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10月完工。
项目区位于北方土石山区范围内, (略) 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区处于暖温带半湿润大*性季风气候区,土壤主要为棕壤和潮土,现状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强度为微度。建设单位组织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1.该方案编制的原则、指导思想正确,编制依据充分,防治目标明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2.设计水平年定为2024年正确。
3.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和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4.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3.48公顷。
5.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布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和水土保持监测方法。
6.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427.38万元。
三、建设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优化后续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减少水土流失。
2.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严格检查项目区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3.项目如果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4.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重新审核。
附件:翠岛大街道路建设工程(南岭西路-南大寺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