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机 (略) 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EZJCSB-1标段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SJ-*GL-*
一、招标概况
鄂州机 (略) 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EZJCSB-1标段招标于2024年5月14日在湖北 (略) (网址:http://**)、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湖北省交 (略) 站(http://** )、 (略) (http://**)上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6月26日 (略) ( (略) )1005-13机位开标,并于2024年6月26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湖北交投花湖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评标情况说明 | |
因湖北省 (略) /湖北华傲水利水电 (略) (联合体)、新疆 (略) /四川嘉源 (略) (联合体)、湖北省水利水电规 (略) /康立 (略) (联合体)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水保监理负责人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标有履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依据招标文件附录5重大偏差一览表第13条“主要人员”3(4)项的规定,对该3家单位进行否决投标处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人均未通过初步评审,本项目予以废标。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1日(北京时间)。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省交通运输厅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湖北交投花湖 (略)
地 址: (略) 还地桥镇还桥大道39号108室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14-*
2、招标代理:北京中交 (略)
地 址: (略) 朝 (略) 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号
邮 编:*
联 系 人:房先生、魏先生
电 话:010-*-836
传 真:010-*
3、监督部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 (略) 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联系处室: (略) 场处
电话(传真):027-*
4、综合监管机构: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略) 武 (略) 17号
联系处室:/
电话(传真):027-*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