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系统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系统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六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梅山路电信大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佰***万*仟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邱县“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系统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医疗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需要,严格遵循财政部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标准规范和业务要求,实现对电子票据的制样、赋码、开具、传输、查验、入账、归档等流程的管理,采用集中部署的模式,将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平台部署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医疗机构提供电子票据的全业务全流程服务,实现电子票据的开具、日常票据管理、集中存储、集中代签名等服务。 服务要求:主要包括采购电子票据管理平台1套(实现对霍邱县 (略) 、霍邱县 (略) 、 (略) 及32家乡镇医疗机构(含疾控中心和妇幼)以HIS系统接口对接实现在线使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平台,实现开票信息传递,并与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对接实现赋码与开票监制。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上线,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三年。 服务标准:符合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满足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永军、吴孝峰、马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 (略) 物价局皖价服〔2008〕210号规定,收费金额为4.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新蓼大道北段
联系方式:0564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霍邱县石店镇街道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64-*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