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2年9月7日, (略) 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拟批准《关于岳阳兴岳 (略) 吹塑注塑(*个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岳阳兴岳 (略) 吹塑注塑(*个塑料制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巴陵片区岳阳兴岳 (略) 化工塑料厂内 |
建设单位 | 岳阳兴岳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岳阳兴岳 (略) 吹塑注塑(*个塑料制品)项目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巴陵片区岳阳兴岳 (略) 化工塑料厂内。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1.428%。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现有厂房并分区设置,布设3条注塑生产线、1条吹塑生产线、原辅料及成品储存区等;新建UV光解、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等废气处置设备,循环水池、冷却水塔、空压机设备等各1个(套);其余公辅、环保等工程依托现有。项目主要以聚*烯、聚*烯、玻璃纤维、防老化剂、增强剂、色母、工业水、防滑垫、铝管等为原辅料,年产塑料托盘*个、200L塑料桶*个、50L化工塑料桶及医药塑料桶*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边界围挡、 (略) 、物料遮盖、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避开夜间施工、合理布局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指定地点、安全处置;施工期各类废水应收尽收、合理处置;落实好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及吹塑废气、原辅料搅拌破碎废气等。注塑及吹塑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原辅料搅拌破碎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非*烷总烃及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执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还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 (略) 。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内现有化粪 (略) 云溪生化装置标准后,再通 (略) (略) 云溪生化装置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废弃包装桶、生活垃圾、废弃空气滤芯、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粉尘、废弃包装袋等。其中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废弃包装桶属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合规储存、建立健全管理台账,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废弃空气滤芯、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粉尘、废弃包装袋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安全贮存、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合理处置。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6.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措施、污染监控计划、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等。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设备及防渗构建物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分区防渗要求做好主要拆解区、车辆及物料堆存区。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污染地下水。 7.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9.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VOCs 2.15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