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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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持有的一批机械设备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标的 (略) | |
挂牌价格 | 3,400,0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11-14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 (1)查询方式:到西南联交所现场查询 (2)查询条件:提交报名资料并缴纳保证金。 二、 (略) 置资产为一批机器设备等,根据四川晟珂房地产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川晟珂评报字(2024)第65号)的评估明细表为参考,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实际交割数量为准,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 三、本次转让的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租赁,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现状进行实际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挂牌价格及成交价为含税价,税率为13%,具体税率以转让方财务开具的发票为准。交付 (略) (略) 。 四、意向受让方若需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事前与转让方联系。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盖章确认)。凭《标的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方可到交易所报名参与受让。 五、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承担标的切割、装卸、运输等责任及相关费用。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悉知转让方拟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并接受其中条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标的成交价的10%),该保证金待完成搬迁、清场等施工作业且无安全事故、无争议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七、受让方将交易货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专用账户之日起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将交易标的物从转让方运离,转让方负责完成现有相关技术资料的交接,交易标的物的拆卸、运输和重新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八、受让方进入转 (略) 区域无条件遵守转 (略) 相关规定。受让方在作业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转让设备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装卸运输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建渣清运、倒场、环境保护费、清场、运输、人工、装卸等)和安全责任、消防责任、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施工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负担。 九、标的管道和设备、设施内可能存有相关危险化学品,受让方在对标的进行拆卸、搬迁、运输过程中应当调查清楚后再行实施。 十、受让方需要进行动火切割作业必须按转让方规定到转让方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安全备案手续后方可进场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动火许可证,具备电焊、氧割作业操作证),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十一、受让方进场准备、装运连续总工期由签订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约定的标的交付期限届满后,转让方不对转让标的物负保管义务,转让标的物所可能涉及的损毁、灭失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二、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各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免责。 十三、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受让方在吊装和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由此产生的房屋、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十四、此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十五、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