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德宁景区溪谷营地项目 | |
其他类-其他 | |
伊犁驿旅 (略) | |
新疆中广 (略) | |
新疆维吾 (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等规定,现将《库尔德宁景区溪谷营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面向社会向公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21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疑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联系,也可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