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 682 号)等有关管理要求, (略) 组织环保验收调查单位、施工单位、建管单位等相关单位对宁夏中卫南华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结论为:本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监测结果符合验收要求,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4日-2024年4月11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
通信地址: (略) (略) 288号
邮编:*
1-宁夏中卫南华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保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版).pdf
2-宁夏中卫南华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