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高新区环保局关于2023年9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
受理及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2023年9月14日高新区环保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1〕40号)的有关规定,以下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行政许可,现将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同步进行。公示期为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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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昌粮油脂60蛋白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新疆昌粮 (略) | (略) 新瑞鑫诚 (略) | 本项目位于昌吉高新区新疆昌粮 (略) 院内,项目区地理位置坐标:E87°05′7.210″,N44°04′25.530″。项目区东侧为毛棉籽库房;南侧现状为仓库;西侧为一级棉籽油生产车间;北侧为油罐区。占地面积265.62m2,项目总投资1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 (一)运营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二)运营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来源于破碎工序,项目所选设备为成套设备,各工段物料转移均为绞龙传送,设备外部均为密闭罩且通过管道紧密衔接,破碎机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强度经减振降噪后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集气罩收集尘。产生的收集尘全部回用于60蛋白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为废机油,产生的废机油回用于本厂设备润滑。 (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