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公告日期: * 日
采购合同编号:HNJTYY ***
采购人(发包人): (略) 市第九中学 (甲方)
供应商(承包人): (略) (略)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1、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市九中校园白改黑提质改造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 HNJTYY ***
项目内容: (略) 园白改黑提质改造项目清单及设计图 (略) 有内容
2、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略) 市九中校园白改黑提质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 (略) 市九中校园内
工程内容: (略) 园白改黑提质改造项目清单及设计图 (略) 有内容
3、工程承包范围:
4、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 日
竣工日期: *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5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施工内容必须完全符合市财政评审办确认的评审结论:湘 (略) 咨字(2017)第203号文件。
6、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 佰 * * * 万 * 仟元(人民币)¥: *** .00元;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市财政预决 (略) 审核的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 (略) 情况,详 (略) 需的设备、 (略) 有人工、管理、 (略) 有费用,如供应商遗 (略) 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付款人及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1、路基完工后,付10万元。2、路面完工后,付40万元。3、竣工验收合格后,付20万元。4、终审结论后,付扣除质保金后的余款。)
8、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 (略) 分。
10、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 (略) 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1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 (略) 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3、合同生效(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4、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 份,发包人执 * 份、承包人执 *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略) 市第九中学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
政 (略) 门(盖章):
备案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备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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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按《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HNJS-2014)的通知》(湘建价【 * 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略) (略) 。详见 (略) (略) (www *** )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通用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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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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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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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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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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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市第九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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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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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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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完竣工验收完毕。
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施工方式:按照采 (略) 施工并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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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1)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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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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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80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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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3)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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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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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4(7天×24小时服务+4小时内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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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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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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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好结算和财政审批手续后支付95%的工程款。余款5%的质保金一年后没有重大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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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6)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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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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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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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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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争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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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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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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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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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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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类项目)
发包人:(全称) (略) 市第九中学
承包人:(全称) (略) (略)
为保证 (略) 园白改黑提质改造项目(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 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1)
(2)
(3)
2 质量保修期
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2.2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5 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3 年;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5)装饰装修工程为 2 年;
(6)其他项目 2 年。
3 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 (略) 或指派第三方保修。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 (略) 抢修。
3.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 (略) (略) 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 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赋予的约定一致。
6 其他
6.1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按国家规定
6.2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 (略) 市第九中学 承 包 人: (略) (略)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