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袁冬菊的申请,根据《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柘荣县 (略) 个人危旧房改造审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柘政办〔2022〕4号)文件精神,柘荣县 (略) 拟补发位于柘荣县双 (略) 117号袁冬菊(张贵全已故,由袁冬菊继承)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建设项目用地东至水沟, (略) , (略) ,北至袁济秋民房,土地产权面积93.9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8.34平方米,项目已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面积265.71平方米。项目拟补审批建筑面积326.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2.32平方米,建筑层数6层,建筑高度19.55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现履行袁冬菊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的公示,公示日期为7个工作日(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8日),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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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柘荣县 (略)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