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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附件
合格证编号:核字第*号
建设单位个人:
无 (略)
建设项目名称:
高速重载智能提升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位置:
惠山区洛社镇312 (略) 西侧
幢数
层数
长度
宽度
高度
建筑面积
工程名称
备注
(米)
(米)
(米)
(平方米)
2车间
1
2-3
90.35
54.69
19.21
9582
1车间
1
3-5
79.39
60.2
21.37
15018
合计
2
24600
总建筑面积中地上建筑面积
24600
车间
总建筑面积中地下建筑面积
0
3z02
3
总建筑面积中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24600
车间
4
总建筑面积中未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0
5
总建筑面积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面积
24593
总建筑面积中误差面积
7
原因为施工误差
6
说明
审形
(略) 行政审批局,
20年8月
(略)
建设单位个人
无 (略)
建设项目名称
高速重载智能提升机生产基地建设项日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建设位置
意山区洛社镇312国 (略) 西侧
核字第3202D*L
号
建设规模
24600平方米
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号
附件与附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肝件一份
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核实,本建设工程
符合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本项日代写为:2201-*-89-01-*
囗
遵守事项
发证机关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核实,建设工程符合规划要
求的凭证,
日
期
二未取得本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
收,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三本证所需附件与附图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