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 章 招标公告
(略) 河道及湿地综合整治工程( (略) 绿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略) 河道及湿地综合整治工程( (略) 绿廊)(项目名称)已由 (略) 市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雅发改投资〔 * 〕 *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报市政府按相关规定筹集(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招标人为 (略) (略) 。 (略) 条件, (略) 。
1.2本招标项 (略) 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略) 市 (略)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雅发改投资〔 * 〕 *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略) 范围
2.1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公园总用地面积为 *** ㎡(约合 * . * 亩)。新建公园 (略) 等建筑面积 * 8平方米,新建公园道路、建筑小品、栈道、亲水平台、地雕旱喷喷泉、 (略) 等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场地铺装工程、驳岸工程、护岸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公园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
2.3建设地点: (略) 区。
2.4招标范围: (略) 工程量清 (略) 内容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标段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略)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 (略) 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企业注册地 (略) 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 * 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有效期内的《 * 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按川建建发【 * 】 * 号文件取得的带 * 维码的《 * 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3年( * 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 * 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 * 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1日 * 时 * 分至 * 年 * 月5日 * 时 * 分,登录 (略) 市公 (略) (网址:http:/ *** ),凭企业CA (略) 文件获取虚拟账号并完成工本费缴纳后, (略) 资料电子版(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下载。 (略) 文件唯 * 途径(联系电话: *** )。
投标人如未在 (略) 市公 (略) (略) 上注册,请及时按照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CA数字证书。
4.2招标文件电子版(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注:招标文件工本费必须从投标人基 (略) 转帐、电汇、 (略) 转账的方式缴纳至上述虚拟账号,缴纳成功后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自动反馈缴纳信息,待收到支付成功提示后, (略) 文件(含图纸、清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9时 * 分,地点为 (略) 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 (略) ( (略) 区雅州大道 * (略) B区 * 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在《 * 川省公共资 (略) 》、《 (略) 市公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区 (略) 路 * 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略) 河道及湿地综合整治工程( (略) 绿廊)监理!-->
附件下载
监理公告1
监理公告2
- (略) 河道及湿地综合整治工程( (略) 绿廊)监理答疑 * ***
- (略) 河道及湿地综合整治工程( (略) 绿廊)监理1 ***
(略) 河道及湿地综合整治工程( (略) 绿廊)监理答疑 *
发表时间:原文链接
(略) 河道及湿地综合整治工程( (略) 绿廊)监理H *** F *** (略) 河道及湿地综合整治工程( (略) 绿廊)监理答疑 *
(略) 河道及湿地综合整治工程( (略) 绿廊)监理1
发表时间:原文链接
> * 、其他材料
1.电子文档
2. (略) 于投标禁入期的承诺(格式自拟)
注:(1) (略) 文件时,除以上 * 项外,招标人还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材料。 (略) 人没有选择的项重复和抵触。
(2)招标人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应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列出。
(3)招标人不得要求与本项目 (略) 合同无关的材料。
(4) (略) 文件中没有要求的材料,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投标文件不得夹带宣传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