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药房窗口改造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QXWGX-W100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数量 | 地点 |
1 | 药房窗口改造 | 套 | 75 | 75 | 1 | 甘肃 兰州 |
合计 | 75 |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 (略) (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获取文件后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12日00:00至12月19日00:00。
(二)申领地点:甘肃省公共 (略) (http://**)。
(三)申领方式
甘肃省公共 (略) (http://**)在线免费获得。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询价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 (略) 免费下载或查询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 (略) 上注册,获取“用户名+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 ;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 。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09时00分。
(二)投标地点: (略) 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
(三)投标方式:该项目的开评标活动依托“ (略) 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 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 (略) 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略) 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7日0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 (略) 第四电子开标厅( (略) (略) (略) 68号)。
八、现场踏勘:
1.时间:供应商报名后根据我方时间安排进行现场勘查,联系人:郭助理,联系方式:*,地点: (略) (略) 。
2.需求科室负责组织介绍现场情况,此口头介绍的情况,仅供投标方作参考,不对投标方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3.所有投标方要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详细查看现状情况。在勘察中投标方对基本现状查看不全的,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勘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5.所有投标方均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勘查,现场勘查负责人须在现场勘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6.请各投标人提前打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现场勘察确认书”带至勘查现场。
7.现场勘查不是本次采购活动的非必须环节,投标人可自愿参加。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甘肃 (略) 》(http://**.cn)和《甘肃省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助理
办公电话:0931-*
地 址:甘肃兰州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助理
办公电话:0931-*
十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经理
联系电话:131 3924 7993
十三、虚假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投标(报价),按照无效投标(报价)处理,原则上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 (略) 罚: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的;
(2)使用伪造证书、证件或者印章的;
(3)提供虚假财务状况、检测报告、业绩或者发票的;
(4)提供虚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5)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
(6)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
(7)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根据 (略) 《关于推进供应商资源管理体系建设事》,自4月1日起,关停旧版供应商库,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实行凡采必入,必须事先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特此通知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