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部令第19号)和《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33号)等文件规定, (略) 申报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查,并根据现场图片或组织人员到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核验。经审核和研究,同意你公司开展劳务派遣业务,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有效期限2024年1月17日至2027年1月16日。
请你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与用工单位共同维护被派遣职工合法权益。请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