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 (略) 公安局特殊监所采购空气能热水器、直饮水机项目(采购编号:ZZZJ*)采购所需的服务。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欢迎合格供应商就本项目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特殊监所采购空气能热水器、直饮水机项目
2. 采购编号:ZZZJ*
3. 项目预算金额:*.82元
4. 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 | 采购内容 |
1 | 空气能热水器 | 项 | 1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空气能热水器、直饮水机(含配套设备、材料和安装) |
2 | 直饮水机 | 台 | 1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
3 | 加热式直饮水机 | 台 | 2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5. 项目位置: (略) 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位于麻章镇大鹏村仔)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或截止至磋商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至磋商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
(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http://**)“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信用中国”网站(http://**)及中国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获取磋商文件
1. 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地点: (略) 霞山区海滨大道 (略) 交汇处天誉澜湾10#5层
3. 磋商文件价格:300元,售后不退(未领购磋商文件不得参加磋商)。
4. 获取采购件方式:
(1) 现场登记:采用现场登记者,需在磋商公告规定的发售时间内携带填写完整并盖章的《投标登记表》原件(见附件)到达发售地点,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无误且费用到账后,即为报名成功。
(2) 网上登记: (略) 上登记者,需在磋商公告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将填写完整并盖章的《投标登记表》(见附件)彩色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63.com,并将费用汇至代理机构账号并备注“ZZZJ*+单位名称”。将汇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经工作人员确认资料无误且费用到账后,即为报名成功。(标书费只接受现金或对公转账,其他方式缴纳的标书费,我司一律不受理)
收款人: (略) 湛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 (略)
账号:*312
四、 响应文件提交
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14:30分。
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霞山区海滨大道 (略) 交汇处天誉澜湾10#5层。
五、 开启
1. 磋商时间:2024年9月14日14:30分。
2. 磋商地点: (略) 霞山区海滨大道 (略) 交汇处天誉澜湾10#5层。
六、 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 (略) (http://**)、 (略) 官网(http://**)。
七、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郑小姐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冯国艳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 地址: (略) 霞山区海滨大道 (略) 交汇处天誉澜湾10#5层 |
联系人:郑小姐 | 联系电话:* |
(三)采购人: (略) 公安局 | 地址: (略) 麻章区麻章镇合流东坡岭(戒毒所内) |
联系人:冯国艳 | 联系电话:* |
(略)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