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远片区项目远中村南侧地块拆运工程余渣清运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福建捷 (略) (牵头方)和 (略) (成员方)、福建省 (略) (牵头方)和施建建工(福建)有限公司(成员方)、福建 (略) (牵头方)和福 (略) (成员方):(注:未收到邀请通知的投标人请勿前来报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远片区项目远中村南侧地块拆运工程余渣清运项目已由关于三远片区两个拆旧项目余渣清运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 (略) 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略) 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晋安区;
2.2工程建设规模:余渣清运量约*立方米,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K值为10% ,发包价为*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远片区项目远中村南侧地块拆运工程余渣清运项目,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标准” 1.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适用;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业主单位验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 (略) 道路运输管理所登记备案且具备 (略)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略) 《建筑垃圾(渣土)准运证》和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略) 道路运输管理所登记备案且具备 (略)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略) 《建筑垃圾(渣土)准运证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 (略) 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②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③被列入 (略) 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④根据“ (略) [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⑤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 (略) 〔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07月23日至2024 年07月25日(包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09 时 00 分至 12 时00 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 (略) ( (略) 鼓楼 (略) 236号永富楼二层房屋)采用 记名方式(受邀请的投标人应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7月26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 (略) ( (略) 鼓楼 (略) 236号永富楼二层房屋)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4年07月25日17时00分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http://**)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晋 (略) 478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 (略)
地址: (略) 鼓楼 (略) 236号永富楼二层房屋,邮编: *
电话: 0591-* ,传真: /
联系人: 林炳、潘涛
监督机构: (略) 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晋 (略) 478号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