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从江县人民政府批准,从江县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一码):(略) | 宗地总面积:8565.0平方米 | 宗地坐落:(略)梅街道(略)梅一村(油库坡) | 出让年限:40年 | |
容积率:容积率≤1.0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35.0 | 绿化率(%):30.0≤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8565.0平方米 | 十五级 | ||
区位: (略)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略)BA0009 | 保证金:135.(略)元 | |
起始价:672.(略)元 | 加价幅度:5.(略)元 |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03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13日15时00分 | ||
现状土地条件:用地红线外“三通”, (略) 、通电、通讯。 | ||||
备注: |
宗地编号(一码):(略) | 宗地总面积:1865.0平方米 | 宗地坐落:(略)梅街道(略)梅一村(油库坡) | 出让年限:40年 | |
容积率:容积率≤0.5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20.0 | 绿化率(%):35.0≤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865.0平方米 | 十五级 | ||
区位: (略)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略)BA0007 | 保证金:25.(略)元 | |
起始价:49.(略)元 | 加价幅度:2.(略)元 |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03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13日15时00分 | ||
现状土地条件:用地红线外“三通”, (略) 、通电、通讯。 | ||||
备注: |
宗地编号(一码):(略) | 宗地总面积:9513.0平方米 | 宗地坐落:(略)梅街道(略)梅一村(油库坡) | 出让年限:40年 | |
容积率:容积率≤0.5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20.0 | 绿化率(%):35.0≤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9513.0平方米 | 十五级 | ||
区位: (略)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略)BA0008 | 保证金:50.(略)元 | |
起始价:249.(略)元 | 加价幅度:3.(略)元 |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03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13日15时00分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条件:用地红线外“三通”, (略) 、通电、通讯。 | ||||
备注: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方式为:允许联合申请(申请人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 (略) (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cn, (略) )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 到 (略)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11日 到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23时59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1月13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贵州侗乡大健康产 (略) (贵州洛贯经 (略) )桥头堡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号地块:2024年11月0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3日15时00分;
(略)号地块:2024年11月0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3日15时00分;
(略)号地块:2024年11月0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3日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提前半小时到 (略) 参加土地揭牌活动。 (三)本次挂牌地块不设挂牌底价 (四)土地成交价款的缴纳期限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必须在1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土地成交价款于2024年12月20日前全部交清(不计利息)。未按时交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的,竞得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次出让宗地实行现状条件下的土地出让,宗地成交后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出让人在2024年12月20日前将土地交付竞得人,竞得人对该宗地的规划建设必须按照从江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并且竞得人在开发建设前必须到从江县 (略) 、从江县住房和 (略) 等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准建手续后方可动工。 (六)开发建设时限: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并申请竣工验收。竞得人对该宗地的规划建设必须按照从江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并且竞得人在开发建设前必须到从江县 (略) 、从江县住房和 (略) 等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准建手续后方可动工。 (七)竞得人必须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报名必须报价,后一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报价后才能参加现场竞买。 (九)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从江县(略) (略) 51号2—3楼、 (略) (略) 5号荷香居3-4栋裙楼
联 系 人:覃超、熊克林
联系电话:0855-(略)、0855-(略)
开户单位:黔东南苗族侗 (略)
开户银行: (略) 黔东南分行
银行帐号:(略)567
从江县 (略)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