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炎陵县吉利碎石场炎陵县姜垄里辉绿岩矿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炎陵县姜垄里辉绿岩矿开采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炎陵县霞阳镇吉利村 |
建设单位 | 炎陵县吉利碎石场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新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年产辉绿岩矿*t/年,该矿平面范围原 (略) 四亩段金矿,2011年闭矿,四亩段金矿闭坑后, (略) 为了开发利用炎陵县四亩段金矿范围内的辉绿岩矿资源,开采矿种拟由金矿变为建筑用辉绿岩矿。2012年由炎陵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姜垄里辉绿岩采矿许可证。目前本项目可采储量不高,仅为47.*。且项目周边没有同类型矿种,本项目开采矿种具有独特性。辉绿岩为建 (略) 的专用材料。 本项目于2009年3月办理了“年产*立方米碎石生产线”,本项目矿石体重为2.9t/m3,松散系数为1.3-1.8,则碎石体重为约2t/m3,则*碎石重*t,由于本项目采矿许可证此前均为*t/a,项目实际开采量也为*t。本项目分为开采和加工两部分,开采部分本次由*t/a扩建为*t/a。因此,本次仅扩建开采部分并对现有项目环保工程进行补充建设,本项目加工部分产能保持*吨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井下除尘废水、车辆设备清洗废水、破碎筛分喷淋用水、场地除尘用水。生产用水均来自于矿井涌水及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车辆、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地面降尘用水,其余废水均挥发损耗,不产生外排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固体污染防治:办公生活区配生活垃圾收集箱,日产日清,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集中处置;沉淀池泥沙经板框压滤机处理后,定期清理送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不外排;危险废物(废机油)统一送至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机构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对破碎机、振动筛等固定源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基础;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流动性产噪机械定期进行检修,维护车辆稳定运行,避免带病工作造成高噪声排放等措施降噪。 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主要产生废气为颗粒物,项目生产位于封闭车间内,并配备10套布袋脉冲除尘系统,包括主楼(制砂)-除尘系统、主楼(计量)-除尘系统、散装-除尘系统、袋装-除尘系统和仓顶除尘器,废气经墙体阻隔阻隔后在自然沉降,形成无组织形式排放效果,污染不扩散之车间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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