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盐政办发〔2024〕18号)、《关于组织申报202 (略) 市级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盐发改〔2024〕125号),经项目单位申报、市和区相关部门审核、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现场核查、组织专家组现场抽查复核,现将202 (略) 市级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间,如对项目有异议, (略) 纪委第六派驻纪检组、市发改委相关处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
市发改委机关党委 *
市发改委服务业处 *
附件:202 (略) 市级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表(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