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 (略)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本院决定对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名称
(略) (略) 执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
二、招标单位
(略) (略) 。
三、招标对象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内的拍辅机构(见附件1)。
四、招标服务范围及要求
《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工作内容”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见附件2)。
五、投标人应作如下承诺
(一)按照协议约定开展司法拍卖辅助工作;
(二)自觉 (略) 的管理和监督;
(三)不 (略) 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对外从事拍辅事务之外的活动;
(四)重大事项变更及 (略) 报告;
(五)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与其拍卖辅助工作相关的竞买活动;
(六)遵守执业纪律,诚实守信、尽职尽责,信守保密和廉洁从业规定;
(七)委派专门工作人 (略) 驻点;
(八)拍辅机构发现不符合招标条件的或拟停止从事拍辅工作的,应当提前一个 (略) 提交解约申请,但仍须办理完成已受托事项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
六、招标流程及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各投标人按照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一)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封袋袋口加盖印章,密封完整。
(二)投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申请书,承诺书;
2.营业执照副本、龙岩本地住所证明;在龙岩本地没有住所,但已着手并将设立固定经验场所和设备设施的承诺书。
3.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必要的设施设备、人员配置、管理制度等证明材料, (略) 办公人员的信息;
4.有从事网络司法拍卖辅助经历的,简述拍辅经历,以及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工作实绩报告, (略) 数量、上拍标的覆盖区域及数量、成交标的数量等; (略) 提供拍卖辅助的成功案例,包括文本、照片,视频样本等信息;
5.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应标表(见附件3);
6.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略) 有突出优势服务、特色服务的材料等。
(三)上述材料邮 (略) (略) (略) ,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26.com。接收投标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1日24:00,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或邮件邮戳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提交后不予退还。
(四)本院对投标人投标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围绕服务费用、派驻服务人员数量与资质、服务场所与设备设施、拍辅经验等方面进行评分,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最高分1家拍辅机构中标,同时确定分数次高两家为依次备选,并向社会公示。
七、其他
(一)中标后双方签订服务协议,依照服务协议开展工作,服务期限两年。
(二)参加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本次招投标活动相关的全部费用。
(三)本文件由招标单位负责解释。
本次招投标遵循统一开放、实事求是、 (略) 场选择原则,凡有弄虚作假、恶意竞标、请托说情等违法违纪或违反行业道德规范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拍辅机构名单库资格,重新招标或进行递补中标。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97-*
联系地址: (略) 新罗区龙岩大道中 (略) (略) 执行局
附件1: (略) 网络司法辅助机构名单库名单
附件2:《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工作内容”摘录
附件3: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应标表
(略) (略)
2024年1月22日
附件1
(略) 网络司法辅助机构名单库名单
江苏 (略)
(略) 悦 (略)
(略) (略)
重庆易槌瀛 (略)
福建京闽 (略)
福建 (略)
福建博通 (略)
厦门京思 (略)
(略) (略)
附件2
《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工作内容”摘录
第九条 拍辅机构 (略) 事项委托办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
(一)协助调查拍卖财产的租赁及实际占有情况,核实占有人身份、调取占有依据(租赁合同、租金给付情况)等;
(二)协助调查拍卖财产的物理现状、质量瑕疵,包括是否与登记载明位置一致、建筑物内部及外部结构有无改变、街道名称和门牌号码是否变更、欠缴物业费、水电费及房屋受损情况等;
(三)协助调查拍卖财产所涉税费情况,根据个案需要向税务机关函询拍卖财产的欠缴税费、交易税费情况等;
(四)张贴封条、公告;
(五)制作拍卖财产挂网宣传的文字说明、拍卖标的物照片或VR视频等资料;
(六)草拟《拍卖公告》等文书材料,提交执行法官审核;
(七)对拍卖财产信息进行公开宣传、推介;
(八)接受咨询,引领看样;
(九)协助办理拍卖成交后相关事宜,包括提醒买受人尾款缴纳时间及注意事项,对到期未缴纳尾款的买受人应当在到期之日前通知执行案件承办人,通知买受人签署并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协助执行法官送达拍卖成交裁定、完成财产交付,协助买受人办理退税等事宜;
(十)协助办理清场、搬运、破锁及拍卖财产的仓储、保管、运输等事务;
(十一)依法可以委托的其它拍卖辅助工作事项。
第十条 拍辅机构对受托事项进行现场绘图、照相、摄影应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一)现场绘图(示意图)。1.标明申请人名称,时间、地点;2.完整反映现场的位置、范围;3.文字说明简明、准确;4.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画面整洁,标识规范;5.绘图应注明方向、图例、绘图单位、绘图日期和绘图人。
(二)现场照相、摄影。1.影像清晰、主题突出、层次分明、色彩真实;2.清晰、准确记录现场方位、周围环境及原始状态,记录痕迹、物证所在部位、形状、大小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3.细目照相、录像应当放置比例尺;4.现场照片需有文字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
附件3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应标表 | |||
应标单位:(盖章) 时间: | |||
序号 | 成交价 | 参考费用 | 应标价 |
1 | 20万元(不含)以下 | 1000元 | |
2 | 20万元(含)以上不足100万元 | 3000元 | |
3 | 100万元(含)以上不足500万元 | 5000元 | |
4 | 500万元(含)以上不足5000万元 | 8000元 | |
5 | 5000万元(含)以上不足1亿元 | 15000元 | |
6 | 1亿元(含)以上 | 20000元 | |
7 | 龙岩辖区外标的上浮率 | 30% | |
注:1.以每案统计,同案中多个同类标的,以拍卖成交总价计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