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20 (略) 石泉县迎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石农字〔2024〕3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20 (略) 石泉县迎丰镇高标准农田建 (略) 农业农村局以安农函〔2024〕207号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县财政局以石财农〔2023〕50号、石财农〔2024〕2号、石财农〔2024〕26号下达20 (略) 石泉县迎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共计*元,该项目总投资*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20 (略) 石泉县迎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石泉县迎丰镇香炉沟村。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田块整治51.05亩,新修千砌石田坎3.71千米;改建混凝土渠道1150米,农桥1座、渡槽1座、涵管5座、管涵桥1座;修建3.0 (略) 及排水沟1838米,2.5 (略) 及排水沟155米;新修排洪沟391米;农田地力培肥0.*亩。
二、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20 (略) 石泉县迎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图纸、清单补遗书所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20 (略) 石泉县迎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三、招标方式:
1.施工标段:公开招标。须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媒体,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及相关应该公布的信息。
2.监理标段:公开招标。须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媒体,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及相关应该公布的信息。
四、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由招标人委托具备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代理本次招标活动。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依从国家相关规定。
六、注意事项: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本工 (略) (略) 进行交易, (略) 以外交易。
2.根据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规定,其工程招标的最高限价,必须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并出具评审意见后,方可组织招标。
3.本项目工程招标工作结束后,请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