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鑫 (略) 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委托矿产资源相关报告评审(备案)等工作的通知》(赤自然资字〔2024〕82号)及《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和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公示有关事宜的通知》(赤自然资发〔2022〕507号)等文件精神, (略) 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委托评审机构对《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鑫 (略) 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 (略) 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联系人:李学刚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松山区玉龙大街140号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鑫 (略) 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专家组意见(附专家签字表).pdf
(略) 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