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 (略) 密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实施密云区水源路南侧C-2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密云新城0105街区。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面积35839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面积77626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规模为*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其他多功能、小学、托幼、社会福利用地及S4社会停车场。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