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提根村鱼塘土地平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QMZH-(2023)-XHCG01
项目名称:新和县提根村鱼塘土地平整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
最高限价(元):*.2
采购需求:对提根村鱼塘地上建筑物拆除和鱼塘土方回填(详见工程量清单)。
数量: 1
单位:批
合同履约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以及有效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北大街苏和口腔7楼
方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和县为民服务中心4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8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和县为民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新和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1)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以及有效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网上截图自行打印后加盖本单位公章,查询日期须是报名期间内的日期﹚。
注:项目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现场查验;报名时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的通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和县国有 (略)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新华北路3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乾明臻合 (略)
地 址: (略) 北大街苏和口腔7楼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