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 (略) 驿隧道工程(一期)地块由四个地块组成,为方便区分各地块,本次以A、B、C、D地块进行命名,地块总面积*.6平方米,其中I标段地块包含A(面积*.55平方米)、B(面积21267.55平方米)、C(部分,C1面积29178.77平方米)地块,总面积为*.87平方米,Ⅱ标段包含C(部分,C2)、D地块,总面积为*.73平方米。目前I标段地块已完成征地拆迁已无生产活动,Ⅱ标段尚未完成征地手续。故本次就I标段3个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Ⅱ标段另行调查。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要求,本次调查A地块内及周边区域500m范围现状和历史上不涉及工矿企业、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及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和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现场不存在明显污染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等情形,故其止于调查第一阶段;B地块共布设8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土壤样品24个;C1地块共布设21个土壤监测点,采集土壤样品47个,地下水监测点位1个,采集地下水样品1个。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所有项目、锌、铬、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样品关注污染因子为pH、锰、铜、锌、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氟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烷、四氯化碳、苯、*苯。监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送检的土壤样品中所有关注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和依据HJ 25.3推导的风险控制值,地下水样品中所有关注污染物的质量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的IV类标准限值要求。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性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