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具体组织实施单位信息
(一)出让人
单位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巴中经济开发区尚府路271号A2栋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27-*
(二)具体组织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红星街 (略) 民之家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27-*
二、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竞买资格的办法
申请人符合本次拍卖的规定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将获得本次拍卖的竞买资格:
1.申请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3.申请人应在公告规定期限内交纳出让公告规定的竞买保证金,并按出让文件的规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矿权)出让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竞买申请。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确认申请人的竞买资格。
四、获取拍卖文件的地点和方式
(一)申请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矿权)出让系统下载获取拍卖文件。
(二)本次拍卖出让使用电子化交易的方式,申请人无需至现场办理有关拍卖文件的获取事宜。
五、拍卖会的地点和竞价方式
(一)本次拍卖出让的拍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行。
(二)本次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支付竞买保证金的数额、方式
(一)本次拍卖的竞买保证金数额为*元(大写:*佰**万元整)。
(二)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数额,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矿权)出让系统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保证金账户信息
1.账户一
户名: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9785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巴中分行
2.账户二
户名: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88888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巴中分行
七、时间信息(北京时间)
(一)申请人获取拍卖文件的起止时间:自2023年08月10日 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29日 14时00分止。
(二)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的起止时间:自2023年08月10日 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29日 14时00分止。
(三)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4时00分。
(四)确认申请人竞买资格的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7时00分。
(五)举行拍卖会的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5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拟申请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申请人,应提前办理“CF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开通工行企业网银账户或建行高版网银账户。有关“CF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办理事宜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信息系统(http://**)中的对应栏目;有关工行企业网银账户或建行高版网银账户详询对应银行;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开通大客户支付权限。
(二)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略) 场网:http://**
四川土地矿权信息交易网:http://**:8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
(三)其他:
1.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在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合同价款的50%,三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2.宗地储备成本由经开区土地储备中心核算,以经开区管委会审定为准。经开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以土地储备中心交付时现状为准。竞得人需在土地实施交付后一年内开工,开工后两年内竣工。
3.宗地竞得人在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自行承担费用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略) 令第394号)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申请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