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略) :
你公司申请办理葡萄酒庄和葡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的《取水许可申请书》(甘凉申字〔2022〕第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你公司在未取得取水许可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取水,违反了《水法》第48条规定。你公司要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根据水利部《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略) 水务局《关于凉州区古浪县地下水取水许可延续发现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武水发〔2022〕136号),同意该项目补办取水许可相关手续。
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略) 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 (略) 石羊河流域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水资源论证表技术审查意见(附件)、市县水行政 (略) 水利厅石羊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甘肃 (略) 葡萄酒庄和葡萄种植基地建设项 (略) 凉州区清源镇(濒危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经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甘肃 (略) 葡萄酒庄和葡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凉发改备〔2016〕257号)文件登记备案,建设期自2017年至2025年。现已完成葡萄种植,并栽种国槐树、白腊树、梧桐树、西府海棠等十多种树木4万多棵,合计灌溉面积398.33亩,其中葡萄灌溉面积132.00亩,林业灌溉面积266.33亩。
二、同意该项目以武威盆地地下水作为取水水源,考虑输水及蒸发损失后,该项目年取水量为9.18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用水3.96万立方米;林业用水5.22万立方米。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使用已建成的1眼机井取水,坐标E:102°49′21″;N:37°59′10″,取水井深度80m,井径300mm。机井水量及数量指标由已 (略) 戒毒康复中心机井等量置换,置换井原取水许可证编号(甘石凉)字〔2016〕第B*号,坐标E:102°51′14″;N:37°53′02″。
四、基本同意该项目水资源论证表提出的退水方案。该项目采取滴灌、喷灌方式灌溉葡萄和林木,无退水。
五、基本同意该项目水资源论证表提出的节水评价相关内容及节水措施。该项目采取滴灌、喷灌方式灌溉葡萄和林木,同时,定期开展输水管网定期查漏维修维护和水平衡测试,在输水线路和各工艺流程上加强计量。
六、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你公司应健全完善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取水口应安装在线计量设施,确保取水信 (略) 级信息平台。同时,建立完整规范的取用水原始台账,严格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及水资源节约保护措施,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强化区域地下水动态监测,实时监测水源井周边水位和水质变化,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不得擅自改变取水用途,不得超许可取水。
七、鉴于该项目取水设施已建成运行,你公司应按照《 (略) 石羊河流域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 (略) 水务局向我厅报送有关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厅石羊河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该项目取水设施现场核验, (略) 水务局及凉州区水务局负责彻底回填置换机井,向厅石羊河中心提交置换机井回填有效证明资料,同时加强属地管理并组织实施计划用水管理。
八、本次批复取水许可有效期为3年。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
附件: (略) 水 (略) 关于《甘肃 (略) 葡萄酒庄和葡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技术审查的意见(甘水科发〔2022〕68号)
(略) 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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