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表面处理中心项目跟踪审计项目(二次)澄清公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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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略) 表面处理中心项目跟踪审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1、投标函中投标有效期为 90日历天。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明光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略) (略) 98号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506室
招标人联系人:徐琪
招标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池河大道阳光御府116-1-90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鲁永生
代理机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