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来六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来安至六合高速公路安徽段施官服务区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以下简称《预审办法》)和《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0〕34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来安至六合高速公路安徽段施官服务区(项目代码:2304-*-04-01-*)为来安至六合高速公路安徽段预留的服务区,其主线来安至六合高速公路安徽段工程已列入《 (略) 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20-2035年)》(皖政秘〔2021〕86号)。根据《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来安至六合高速公路安徽段启动施官服务区建设的意见》(皖交路函〔2021〕250号)、《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互通立交、服务区、收费站等项目报批事项的通知》(皖发改基础〔2022〕217号)等文件,该项目作为高速公路预留改实施的服务区,视为已纳入该规划,以规划代立项。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对保障来安至六合高速公路正常运营,提升路段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
二、该项目用地位于来安县施官镇、张山镇境内,拟用地总面积应控制在11.3223公顷以内,其中:农用地11.2562公顷(耕地10.4770公顷,含水田10.4732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0.0661公顷,不涉及未利用地。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对服务区中的经营性用地应以有偿方式供地,对服务区内经营性用地以外的其他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按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和《 (略) 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相关要求,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项目不涉及经自然资源部质检通过的来安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各级自然保护区及各类自然保护地。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当补充数量相同、质量相当的耕地。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应足额落实补充耕地、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在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和土地复垦前期工作;结合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工作,及时组织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补充耕地;用地报批时,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安排情况随同补充耕地方案一并予以说明。
五、来安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在用地报批前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已通过用地预审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用地预审。
七、建设单位应当对项目是否位于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应避让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域,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登记等。
八、项目建设必须严格履行规划审批程序,按规划要求实施建设,服从规划管理。项目在深化设计及建设中,要符合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协 (略) 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之间的关系,协调好与沿线相关资源保护及利用的关系。
九、依据《预审办法》和《通知》规定,本项目用地预审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
????????????????????????????? 2023年6月9日
抄送: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