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祥 (略) :
本委受理向瑜珂( *** XXXXXX *** )诉广州市增城祥 (略) ( (略) : *** XXXXX *** )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2】 (略) ),本委现已裁决如下: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工资2552元。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委用公告形式向你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裁决书。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该裁决书送达你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 (略) 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 (略) (略) 。
经 办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