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赫山区欧江岔镇长东湖村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批复欧江岔镇长东湖村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审批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断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夯实基层经济基础,同意启动欧江岔镇长东湖村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为:2404-*-04-01-*。业主 (略) 赫山区欧江岔镇长东湖村经济合作社。
二、项目建设地点:赫山区欧江岔镇长东湖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利用原有集体建筑,改建加工厂房1080平米,改造员工宿舍540平米,建设停车坪等附属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中获批中央财政资金*元,其他社会资本*元。
五、建设期限:2024年4月-2024年12月。
六、该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购置安装均依法招标。请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接此批复后,加快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专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