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东明 (略) 天津东明金属锻压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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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东明金属锻压件制造项目 | 天津东明 (略) | (略) 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集美工业园15B厂房 | 天津农环 (略) | 天津东明 (略) 是一家韩商独资私营企业,该公司拟投资*元,建设“天津东明金属锻压件制造项目”。主要在生产车间内,购置安装冷镦机、锻压机、车床、切断机、振动抛光机、超声波清洗机等相关生产设备,锻压生产各类金属汽车零部件,预计达产后可实现年生产金属锻压汽车零部件*件的生产能力。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石方和基础工程,施工量少,施工期短,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待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基本可恢复至现状水平。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冷镦油雾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统一处理,净化后的气体由上部排气口无组织排放;抛丸产生的废气 (略) 收集,经设备自带一体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出。本项目环保措施可行,大气环境影响可控。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处理后由厂区污水 (略) (略) ,最终进入大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措施如下: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抛丸用钢珠、除尘器集尘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②危险废物包括沾染废物、废机油桶、废冷镦油桶、废机油、废冷镦油、废抛光磨料、超声波清洗沉淀、振动抛光沉淀、废清洗剂、废防锈剂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至有资质单位处置。③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员会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处置措施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