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 (略) 证》;
3、提供5辆大巴客车(35座以上)和1辆中巴客车(约20座)的《 (略) 驶证》;
4、驾驶员均具有A1驾驶证,且驾龄不少于五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5、客车均需缴纳乘客责任险,最高赔偿金额不少于每座30万元人民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须持以下资料(有效且合格)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报名:
1、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单位仅提供营业执照);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 (略) 证》;6、《 (略) 驶证》。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 (略) 省公共资 (略) ”(网址: http:/ *** )首页“通知公告”中“ (略) 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 。已在 (略) 省公 (略) (略) 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需要再次办理相关手续。